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在线拍周期:72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 |
起拍价:400000元 | 保证金:40,000 元 | |
评估价:570,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余女士 | 联系电话:13611889212/021-63616999 |
竞买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9日10时至2018年7月12日10时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万股内部职工股
评估价:57万元
起拍价: 40 万元;保证金:4 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18年7月9日10时至2018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该标的竞买人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17】99号)、《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财政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经【2010】97号)、《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规定: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竞买人必须具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的职工身份(以农商行出具的身份证明为依据)。
3、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4、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竞购。
5、竞买人作为单个自然人及其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0%。
6、其他法律、法规及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查看拍卖相关材料。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由于评估机构的评估人员无法至上海农商行进行现场价值分析企业工作,本次价值分析企业中所取得的相关资料由公开网站查询取得。(具体数据分析见附件)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18年7月27日16时前缴入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于一个自然月内办理完成过户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超过一个自然月未能完成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视作违约处理(违约责任参照本竞买须知第八条执行)。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买受人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冻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农商行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税费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十、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持有、转让、出售股权,必须符合银监会及农商行的相应规定,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标的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17年9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司字[2018]第40005号》,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7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 朱先生、13611889212 余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2日
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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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9日10时至2018年7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本场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17】99号)、《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财政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经【2010】97号)、《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规定: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竞买人必须具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的职工身份(以农商行出具的身份证明为依据)。
3、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4、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竞购。
5、竞买人作为单个自然人及其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0%。
6、其他法律、法规及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自身不符合国家、政府及相关法律和标的所在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万股内部职工股
四、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2018年7月27日前由买受人持本人身份证至本院财务窗口刷卡缴纳拍卖余款,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2018年7月4日前向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出示有效委托手续,资格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九、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于一个自然月内办理完成过户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超过一个自然月未能完成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视作违约处理(违约责任参照本竞买须知第八条执行)。
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农商行董事会办公室、税务等相关管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在股权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如所得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股权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十一、拍卖标的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的最终结果。以评估基准日的时点(2017年9月30日)作为交易基准日,法院不承担评估基准日以后标的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
相关数据摘自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资评司字[2018]第40005号》,仅供竞买人参考。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大公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3616999 朱先生、13611889212 余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外马路1190号五楼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2日
标的概况: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2005年08月23日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营业期限: 2005年08月23日---
注册资本: 800000万人民币
企业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手续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后经过多次股权转让和工商变更,截至价值分析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
出资人 | 投资金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00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 | 7.00 |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300,921 | 6.02 |
深圳市联想科技园有限公司 | 286,554 | 5.73 |
其他 | 2,562,525 | 51.25 |
合计 | 5,000,000 | 100.00 |
上海农商行2014-2016年及价值分析基准日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 2014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年9月30日 |
总资产 | 485,303,181 | 587,013,544 | 710,880,558 | 768,312,691 |
总负债 | 447,159,670 | 543,687,067 | 663,186,893 | 718,180,320 |
净资产 | 38,143,511 | 43,326,477 | 47,693,665 | 50,132,371 |
营业收入 | 14,151,303 | 15,284,657 | 15,588,750 | 12,050,327 |
净利润 | 4,848,224 | 5,633,520 | 5,902,491 | 4,958,181 |
实收资本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8,000,000 |
每股净资产(元) | 7.63 | 8.67 | 9.54 | 6.27 |
上海农商行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的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4,151,303 | 15,284,657 | 15,588,750 | 12,050,327 |
净利润 | 4,848,224 | 5,633,520 | 5,902,491 | 4,958,181 |
存款余额 | 395,678,145 | 450,368,329 | 553,774,691 | 571,267,997 |
贷款余额 | 259,051,673 | 298,591,767 | 339,071,488 | 362,346,379 |
资本充足率 | 13.25% | 12.50% | 12.39% | 13.33%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12.10% | 11.36% | 10.56% | 10.12% |
流动性比率 | 36.91% | 38.43% | 40.58% | |
存贷比 | 65.85% | 66.49% | 61.23% | 63.43% |
不良贷款比例 | 1.27% | 1.38% | 1.29% |
单位:千元
二、竞买人资质要求:
本标的为内部职工股,所以竞买人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东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17】99号)、《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财政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经【2010】97号)、《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等规定: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竞买人必须具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的职工身份(以农商行出具的身份证明为依据)。
3、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4、竞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竞购。
5、竞买人作为单个自然人及其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商行股本总额的20%。
6、其他法律、法规及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自身不符合国家、政府及相关法律和标的所在公司章程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交易登记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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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2日在公拍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万股内部职工股”进行网络拍卖。
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陈逸,竞买号:Q8340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1000000元(壹佰万元整),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以及相关手续。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为准。
拍卖竞价确认时间:2018-7-12 10:37:29